澎檢與海巡署艦艇運押後送毒品愷他命900多公斤 雄檢及高雄市環保局無償協力完成焚化銷燬

國際環宇-尹遵/綜合報導

澎湖地檢署前於113年2月,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澎湖查緝隊 在澎湖縣西嶼鄉小門海域,查獲運輸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乙批(毛重共 946.67公斤)案件,案經澎湖地檢署吳巡龍檢察官(現任法務部司 法官學院院長)於113年6月間提起公訴,業經法院判處被告2人 有期徒刑7年2月、5年2月,並宣告沒收扣案之毒品及船舶。

惟因澎湖地區並無合適之焚化爐供銷燬毒品之用,澎湖地檢 署周士榆檢察長遂委託本署協調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以行政協助處 理銷燬沒收之毒品,經本署黃元冠檢察長指派緝毒組主任檢察官 蔡佰達跨機關多方協調後,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秉持防制毒品危害 及維護國民身心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報請高雄市政府同意免收 處理費,無償義務跨縣市予以行政協助。

嗣於114年11月24日上午8時由海巡署派PP-10091艦艇自 第八海巡隊公務碼頭(澎湖馬公)以海運押送此批毒品(共47箱), 跨海後送於下午2時抵達第五海巡隊公務碼頭(高雄旗津),由本 署蔡佰達主任檢察官親自帶隊在上開碼頭,會同澎湖地檢署政風 室主任胡文詩清點押送,全程由海巡署偵防分署澎湖查緝隊、鳳山 查緝隊、偵防查緝隊、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七岸巡隊、海巡署艦隊 分署第八海巡隊共動員警力45人,全副武裝、荷槍實彈,押送上 開毒品前往南區資源回收廠,並於當日下午3時30分許以焚化方 式銷毀完畢,徹底杜絕毒品流入市面對國人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