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區鼎中路與鼎貴路口交通事故案」
國際環宇-尹遵/高雄報導
114年11月25日19時40分許,三民區鼎中路與鼎貴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營小客車許姓男駕駛(44歲)直行於鼎中路(北往南)時,與由鼎貴路(西向東)闖紅燈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之李姓(53歲)女行人發生碰撞,造成李女頭部輕微腦震盪,經送醫治療後無大礙。
經警方到場處理、測繪,許男無酒駕情形,初步研判係許姓男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未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可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年,另李女不依號誌之指示通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500元罰鍰。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