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上路|「業必歸會」爭取20 年通過 業者須依法入會

基層公會高度關心的「業必歸會」政策,經過全國及六都商總團體20多年的努力,內政部在去年終於正式修法上路,簡單來說,也就是依照商業團體法,所有公司行號都要「強制入相關的公會」,且一旦未完成歸會,將面臨裁罰的風險,對此,台南市商業總會理事長宋俊明也出面宣導該政策的合法性和入會的好處,呼籲千萬別因為省入會的年費,結果無辜受罰 得不償失

無論您是做小生意,還是開公司都要在開業後一個月內,加入該地區的商業同業公會,但 長年以來,因為無法源依據,造成所謂「業必歸會」的效果大打折扣,不過,內政部在去年針對商業團體法第12條已修法通過,也就是正式有強制加入公會的法源,面對這項重大變革,台南市商業總會理事長宋俊明在副理事長韋月華和常務顧問李茂坤的陪同,也對外宣導該政策的合法性、入會的福利和好處,呼籲公司行號應儘速完成歸會程序,否則一旦被主管機關稽查或者是經檢舉查證屬實,將面臨裁罰之風險。 台南市商業總會目前有115個附屬商業公會,面對基層公會爭取「業必歸會」20多年來的努力終於通過,可以集合同業的力量,保障大家的權益,進一步促進產業發展等多贏局面,表達肯定。 商業總會強調,日後若公司想要競標政府公共工程,一定得有公會的證明,加上入會還有旅遊、餐敘等補助很划算,所以千萬別為了省入會的年費,甚至無辜受罰,得不償失。

 

新聞出處來源 中嘉新聞/三冠王.雙子星/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