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氣體假冒食品級與醫用級事件分析
文/何亞庭
說明
本文數字依臺中地檢署新聞稿及起訴資料整理,資料截止日為2026年10月31日;媒體數字若與司法文書有出入,以司法文書為準。以下為檢方起訴事實與制度分析,個案責任仍待法院認定。
一、事件概要
(一)食品級二氧化碳假冒部分
檢方指控,業者將工業用二氧化碳填充於印有食品級標示的鋼瓶,流入好市多與IKEA等通路。涉案期間為2022年7月至2024年2月。
共1,027瓶流入好市多台中兩店及IKEA台中店,貨款約92.8萬元。另有656瓶流入好市多嘉義店、台南店,貨款約58.5萬元。合計逾1,600瓶,檢方認定貨款逾151萬元。(參見參考資料1)

(二)醫用氧氣與起訴進度
業者醫用氧氣製造許可已於2020年3月註銷,卻仍自2021年起將工業液氧灌入醫用氧氣瓶。出貨871桶給5家醫療及長照機構,不法所得逾187萬元。
全案依《藥事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詐欺等罪起訴,共4家公司、17人。主嫌求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2,000萬元罰金。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參見參考資料1)
二、風險重點
(一)食品級二氧化碳風險
毒物科醫師指出,食品級二氧化碳須符合純度與衛生標準。工業級對苯、總揮發烴等雜質沒有限量要求,製程也未強制消毒。長期誤食可能增加腸胃負擔,並有重金屬污染疑慮。(參見參考資料4)
(二)醫用氧氣風險
醫用氧氣若使用工業液氧,對呼吸功能較弱病患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嚴重時有肺水腫、呼吸衰竭風險。(參見參考資料4)

三、業者與主管機關回應
好市多表示已向供應商釐清產品與氣瓶來源及流向,並配合主管機關及檢調調查。(參見參考資料2)
IKEA具體回應截稿前尚待確認,有媒體提及將配合調查。檢方已會同食藥署及地方衛生局展開行政稽查。
四、制度觀察
以下為本文基於公開事實所作之制度分析,不代表司法認定。
(一)價差與查獲困難
食品級與醫用級氣體須符合純度、衛生與許可規範,成本較高;工業級管制寬鬆、成本較低。以工業級充填卻按食品級或醫用級價格出售,價差即成不法利益。
氣體外觀難以辨識,飲料口感差異不大,病患也難以察覺氧氣含雜質。標籤、鋼瓶、封膜可偽造,形成低可見度、低查獲率結構。
(二)許可脫鉤與稽核形式化
許可註銷不等於市場斷流。若許可管理與出貨流向未即時勾稽,業者仍可利用既有鋼瓶與通路繼續供貨。
賣場與醫療長照機構若只查文件與標示,未實質追溯氣源與批次,偽造標籤即可過關。
(三)違法成本與抑制方向
若公司罰金可轉嫁、負責人脫產,或未沒收不法所得、勒令停業,重罰的嚇阻力可能不足。
相對應方向是源頭氣體追溯、許可與出貨即時勾稽,並強化通路與機構實質稽核、問題批次公開、沒收不法所得與停業處分,同時強化負責人責任與吹哨者保護。(參見參考資料3)
五、民眾自保與因應建議
以下依現有公開資訊整理;個案健康風險仍應由醫師評估。
(一)碳酸飲料消費者
假冒食品級二氧化碳流入好市多台中兩店及IKEA台中店,涉案期間為2022年7月至2024年2月。曾在該期間飲用相關賣場碳酸飲料者,可能存在暴露,但單次或少量飲用不等於必然造成健康損害。
可回想暴露時間與頻率,無須過度驚慌。若出現持續腸胃不適、不明原因疲倦等異常症狀,就醫時可告知暴露情境。不建議自行購買重金屬檢驗或進行非必要篩檢。
好市多表示已向供應商清查來源及流向,並配合調查;截稿前尚未見公開退費或補償方案。消費者可留意業者與衛生局後續公告。
(二)查核工具與詢問話術
食品級二氧化碳列食品添加物管理,業者須取得許可證。民眾可於「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查詢許可證,也可於食品業者登錄平台查詢業者登錄資料。工具無法直接證明某一瓶未攙偽,但可要求業者說明。(參見參考資料3)
可詢問:「二氧化碳供應商是否領有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字號為何?」「能否提供該批氣體來源、填充廠與批號?」「醫用氧氣供應商是否領有藥品許可證?驗收是否核對批號與檢驗?」
(三)醫用氧氣使用者與家屬:標示與詢問
醫用氧氣納藥品管理。工業用氧核心風險是缺乏藥品級品管:無逐批雜質檢驗、無批號可追溯,鋼瓶也非專用。若曾裝填其他氣體,可能影響病人安全。
家屬可查看鋼瓶是否載明藥品許可證字號、批號及檢驗資訊。並向機構詢問供應商名稱、是否領有醫用氧氣許可、驗收是否核對許可證字號與批號。醫師建議醫用與工業氣體應分區存放。
(四)醫用氧氣使用者與家屬:症狀觀察
若病患出現持續咳嗽、呼吸費力、胸悶或血氧不穩定,應儘快告知醫護人員評估。不建議家屬自行更換氣源或停用氧氣。
(五)小結
氣體等級難以從外觀或口感辨識,病患也難以自行檢驗純度。民眾可留意暴露情境、善用查核工具、提出具體詢問,但個人留意仍不足以取代制度防線。
六、結語
本案同時涉及食品安全與醫療安全兩道防線。司法責任由法院認定;行政端可強化源頭追溯、許可與出貨勾稽,並落實實質稽核、資訊透明與責任嚇阻。
當結構因素不改,單靠事後重罰仍難以完全消除再犯空間。對消費者與病患而言,透明資訊與可追溯制度更能降低風險。本文無意取代司法調查,相關事實與責任仍待法院認定。
七、參考資料
以下依標題、媒體、日期與查閱日期呈現;未列網址,讀者可依標題與日期檢索。
1. 臺中地檢署(2026)。〈中檢查獲業者以工業氣體假冒醫用氧及食用二氧化碳〉。用途:官方事實基礎。查閱日期:2026年10月31日。
2. ETtoday新聞雲(2026年10月23日)。〈工業用CO2混用食品級!裝瓶賣好市多、IKEA 被害公司回應了〉。用途:好市多回應。查閱日期:2026年10月31日。
3. 聯合新聞網(2026年10月24日)。〈工業液氧假冒醫用、5機構受害 檢求重刑〉。用途:藥品與食品添加物管理、稽核制度。查閱日期:2026年10月31日。
4. TVBS健康網(2026年10月24日)。〈好市多、IKEA遭工業二氧化碳假冒食品級!毒物醫揭風險〉。用途:毒物科醫師風險說明。查閱日期:2026年10月31日。

隨文附圖為AI製圖與照片截取自網路(檢方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