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原蟲劑多重殘留分析(二)」,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901462號告修正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